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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位市民"扳倒"一项已形成草案的政府规章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4年04月18日  来源:新华网

  由于8位普通市民的强烈质疑,北京市一项已经形成草案的政府规章日前被撤消了立法动议。

  这份名为“外地建筑企业在京施工监督管理规定”的草案于去年7月发布在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的主要内容是对外地建筑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与现有的有关规定相比,这份草案加大了处罚力度。比如,草案中说,外地建筑企业必须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和极端事件发生,否则将被处以5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1至3年内不得参加北京市的建设工程投标。外地施工企业如果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接受1至3年内不得参加北京市建设工程投标、承接工程的处罚。

  按照有关程序,如果没有强烈的反对意见,这项草案将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正式颁布实施。然而,在近两个月的征求意见期内,先后有8位市民致信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明确表示反对这份草案。

  一位署名葛振林的市民在建议书中写道:中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出台专门针对外地企业的规章有歧视之嫌。他反问:草案中的主要内容与现行的质量、安全法规有很多重复之处,我无论如何想不明白,它到底想解决什么问题?它又能够解决什么问题?

  这些市民认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准绳是市场而非地域,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的企业,都应该受到平等的监管和保护。署名吴立群的市民还特意提醒政府保护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他建议,有关部门应该认真调查作为工程总承包方的本地企业是否严格按合同与外地施工企业进行结算、外地施工人员是否如期领到工钱,他认为这比专门制定针对外地企业的强制性规章更有意义。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周继东告诉记者,8位市民在来信中摆事实、讲道理,还引用其他相关规章制度作为佐证,令人信服,北京市政府因此决定不再出台这项规章。他表示,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全面、认真地听取公众的声音,已成为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的必经程序。(完)(记者 崔军强)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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