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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2•15”特大火灾事故 吉林市长引咎辞职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4年04月18日  来源:天津日报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7日发出通报指出,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省委同意刚占标引咎辞去吉林市市长和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的请求。

  通报指出,今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54人在事故中丧生,70多人受伤。经调查认定,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中百商厦“伟业电器”员工于洪新将点燃的香烟掉落在库房中,引燃地面纸屑、纸板等可燃物发生火灾。主要原因:一是中百商厦没有严格落实《消防法》关于法人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没有落实且未组织过演练等。二是吉林市商业委员会对中百商厦管理不力,对商厦在消防安全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失察。三是吉林市消防、工商、城市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对中百商厦存在的火灾隐患、经营管理混乱等问题没有严格督促落实整改。四是吉林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力。

  吉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刚占标,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刚占标提出引咎辞去吉林市市长职务,同时辞去吉林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省委同意刚占标的辞职请求。吉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同意刚占标辞去吉林市市长职务。

  吉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吉林市副市长蔡玉和,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吉林市商业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刘文彬,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

  吉林市商业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常委杨开宝,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事故中分别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吉林市中百商厦总经理刘文建等5名直接责任人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他9名事故责任人,也已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完)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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