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三:打的不能携带烟花爆竹
春节前几天,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提着不少烟花爆竹的乘客拦下出租车,司机师傅一看带这么多烟花爆竹太危险,表示不能承载这趟业务,拒绝乘客上车。也有的司机师傅经不住乘客几句好话,让乘客上了车,但没想到有的乘客在行驶途中竟然掏出香烟点燃吸起来,司机师傅一看危险性太大,只好靠边紧急停车,让乘客下车,为此双方发生争吵,各说各的理,弄得很不愉快。
据市客管部门介绍:客运出租汽车是公共交通工具,不是私家车,运营服务中是有许多明确规定的。2005年3月25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05年6月1日公布施行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者中途终止运营服务。这就是说,司机师傅遇到拿着烟花爆竹乘车的乘客,不承接此趟业务不算拒绝载客。如乘客非要上车,行使途中出现危险时,中途终止业务也不算拒载乘客。
提示四:司乘双方都不要在出租车内吸烟
据几位刚换成花冠、威志出租车的司机介绍,连日来,有的乘客上出租车后就吸烟,司机师傅怎么劝也没用,都当没听见一样朝吸不误,而且一路上把烟灰都直接弹在干净整洁的车内,抽完后烟头随手就扔在了车厢地面上。也有乘客反映,个别的出租司机烟瘾上来在车内掏出烟就吸,全然不顾乘客的感受,特别是平时不吸烟的女乘客对此非常反感。
据客管部门介绍,目前很多运营的出租车内都在醒目位置贴有禁止吸烟的标志,请乘客配合。但是,尽管如此,仍有一些乘客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在许多出租车厢地面上都能见到乘客遗弃的烟头烟灰,车内设施也有被烟头烧烫的痕迹,令出租车司机苦不堪言。很多"的哥的姐"们都呼吁,愿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但也请广大乘客文明乘车,打的时别吞云吐雾。
市客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出租车是城市的窗口和名片,代表一座城市的形象,大家都应为擦亮这扇窗口、扮靓这张名片贡献力量,不要用自己的不文明行为给窗口抹黑,玷污这张城市名片。国家有明文规定,乘客乘坐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是不允许吸烟的,希望乘客自觉遵守。《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出租司机不许在车内吸烟。如发现出租车司机在车内吸烟且不听劝阻的,乘客也可拨打市客管办服务热线监督电话23549000进行投诉。(完)(杨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