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更加注重民生,更加注重利益协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全面构建和谐天津,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摘自张高丽同志在市第九次党代会上的报告
●着力改善民计民生,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均衡协调发展
●着力建设和谐文化,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着力发展民主政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建设平安天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 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
确保城乡居民收入 有较大幅度提高
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将进一步落实增加群众收入的各项政策,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确保城乡居民收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幅度提高,家庭财产普遍增加,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本市劳动保障事业着眼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从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轨道,逐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机联系和相互促进的劳动保障工作新机制。
积极扩大就业再就业。将第三产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注重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大扶持力度,继续支持鼓励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规模。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完善并延长执行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岗位补贴、就业援助、主辅分离、社区平台建设等促进就业政策,继续发挥促进就业的功能。建立完善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体制,切实把农村劳动力纳入宏观就业管理范畴。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围绕社区服务业发展,完善对就业困难群体人员的再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积极调整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收入分配关系更加协调平衡,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规范。加强和完善对企业工资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强对高收入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更加注重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的公平。继续推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使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决定企业工资分配的主要形式。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促进低收入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等宏观指导制度,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和岗位、职位工资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制度、农村居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记者 张璐 通讯员 冯兆君)
建设平安天津 维护社会稳定
——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琨
张高丽同志在市第九次党代会上的报告绘就了天津发展的宏伟蓝图,振奋人心,催人奋进。报告指出,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全市政法干警在深受鼓舞的同时,倍感责任重大。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市政法干警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作风,着力建设平安天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刘琨提出,近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充分履行打击犯罪,服务人民,保一方平安的神圣职责,使全市治安秩序始终位居全国最好的地区之一,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政法机关坚持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有机统一、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有机统一、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刘琨说,张高丽同志的报告对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天津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深入推进平安天津建设,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建立健全化解各种矛盾的有效机制。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扎实做好维护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至关重要。全市政法系统将以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记者 赵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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