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天津城市总体规划》<<<<
新华网天津频道8月27日电 天津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谈及《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综合防灾规划目标指出,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预防为主,反应快速,策略有效”的原则,完善防灾减灾应急系统,建设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防灾减灾具体讲包括哪些内容?规划是怎样做的呢?这位负责人说,防灾减灾包括:防洪、治涝、防潮、地面沉降控制、气象防灾、人防、消防等。防灾减灾规划具体包括六个方面:
防震减灾规划。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地震基本烈度7度的能力;其中,汉沽区、宁河县、塘沽区的宁车沽、北塘水库、黄港水库等地区,具备综合抗御地震基本烈度8度的能力。
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规划建设现代化的地震监测网络。规划期内新建30个强震动台、80个烈度速报台和一个强震烈度速报中心;建设震害防御系统,做好重大工程项目前期选址工作,在地震活断层两侧500米范围内和断裂交叉地段,避免建设抗震设防分类中的甲类建筑;建设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结合广场、绿地、公园等开敞空间的建设,规划应难场所。规划建设疏散通道和疏散场地。
防洪、治涝、防潮规划。在防洪方面,中心城市(除汉沽城区)按200年一遇标准设防;汉沽城区及近郊地区新城城区按100年一遇标准设防。建设由永定新河右堤、独流减河左堤、西部防线、子牙河右堤东部防潮堤组成的城市防洪堤。在治涝方面,中心城市按20年一遇设防,外围地区新城和中心镇按10年一遇设防。按照涝水排入的河道分为三大治涝分区,即永定新河区、独流减河区、海河干流区。规划“以蓄代排和排蓄结合”。在防风暴潮方面,一般地区(盐田、虾池、村庄)按50—100年一遇标准设防(其中与海防路相结合段,100年一遇);塘沽、汉沽等重点部位按200年一遇标准设防。规划延长防潮堤,新建海挡工程,对现有海堤工程进行加高加固。按照天津市防洪规划,建成滨海新区重要地区防200年一遇,一般地区防50—100年一遇风暴潮灾害的防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