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优化环卫设施布局,完善设施配套,提高机械化水平,建设一批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进一步提高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利用、处理水平,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率提高到80%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继续实施景观道路整修工程,完成市中心290条重要景观路、110个交叉点及海河两岸景观路全面综合治理与整修。继续完善五大道等风貌建筑景观区的整修与管理,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市容景观区域。建成植物园等大型城市公园,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设国家园林城市。在城市重要景点、景观道路、桥梁及广场建设一批节能型景观灯光工程。
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治理
☆☆☆ 规划目标:实现无非法占路摆卖;建立市容环境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管理。
“十一五”期间,本市将巩固综合治理环境秩序成果,坚决清除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吊乱挂等各类静态、动态违章现象,2007年底取缔所有非法占路摆卖;彻底治理坐落在河东、河西、南开、红桥、河北五个区的“城中村”以及外环线内环城四区所属自然村的环境污染问题,按照市区管理标准增设垃圾转运站、公厕等环卫设施,配置垃圾收运专用车辆,组建专业保洁队伍,配备城管执法人员。
本市将强化市容环境监察管理,提高依法治乱治脏能力,针对影响市容环境秩序和整洁的建筑工地、摊群市场、道路摆卖等分别建立长效执法管理制度并严格依法管理。充分发挥社会义务监察员和市容环境办理群众投诉中心的作用,建立城市市容环境管理信息平台,采用“万米单元网络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保证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市容环境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本市还将落实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严格控制、规范重点区域,整顿、规范各类广告媒体,全部拆除违章、破旧广告和牌匾,严格按照规划布局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事项。加强审批后的检查、监督,努力将户外广告营造为美丽的城市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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