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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确定

http://www.tj.xinhuanet.com  2005年07月01日  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高考专题:关注2005天津高考

    新华网天津频道7月1日电 (通讯员 王建国)为使考生更好地了解200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200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确定。

    录取工作程序:

    200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共分六个批次,按照提前本科录取院校、本科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录取院校(分为A、B两个阶段进行)、本科三批录取院校、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和高职高专录取院校的批次顺序进行录取,即:提前本科院校录取全部结束后,进行本科一批院校的录取,然后依次是本科二批A阶段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院校、本科二批征询志愿院校、本科三批院校、本科三批征询志愿院校、高职高专提前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的录取。

    每一批次院校录取时,所有院校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院校第二志愿的录取,依次是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的录取。

    招生院校录取时,首先根据考生的报考院校的志愿情况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含政策照顾考生的范围),市高招办根据院校的提档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通过网络提供给院校,由院校进行审阅并确定考生录取的专业,同时,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市高招办。如果院校招生计划还没有完成,市高招办按院校剩余的计划数为院校补充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再由院校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并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以此类推,直至院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市高招办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注意: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电子档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考生填报的志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动;在本市招生的所有院校均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为招生;招生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在《天津教育报招生考试导刊》公布的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请考生、考生家长不要盲目轻信他人的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编辑: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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