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加分答疑解惑
升学加分方法是什么
在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市级三好学生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升学总成绩中加8分;其他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只能加分一次。
申报和审核什么时间进行
申报和审核工作在5月10日至5月19日期间完成,逾期不再补办。有关人员可向所在学校或所在区县中招办了解具体时间安排。
加分申报手续如何办理
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毕业学校领取和填写由市中招办统一印制的《2004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加分证明信》,并到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由学校负责统一到区县中招办登记,并办理有关手续。
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需要另办上述证明信,由学校携带经市教委德育处审验和盖有市教委公章的《天津市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登记表》或《天津市中小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统一到区县中招办审核登记。“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及“宋庆龄奖学金”获奖学生也凭盖有市教委公章的登记表到区县中招办审核登记。
哪些单位负责审核加分条件
(一)市教委中学处负责审核市级学科竞赛、中学劳动技能竞赛等项目;
(二)市教委德育处负责审核交通安全征文比赛和读书征文演讲大赛的加分项目;
(三)市教委体卫艺处负责审核市教委、市体育局主办的市级中学生体育竞赛加分项目、市教委主办的市级文艺展演比赛加分项目;
(四)市级科技活动竞赛加分项目由市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定,并经市教委中学处备案;
(五)经市教委审核,市体育局主办的其他市级体育竞赛项目,天津市体育局体育竞赛管理中心审核,天津市体育局加盖“天津市体育局体育竞赛成绩证明专用章”;
(六)经区县民政局初审后,市民政局优抚处负责对烈士子女的确认工作;
(七)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侨政处负责对归侨子女、归侨考生、华侨在国内子女的确认工作;
(八)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宣传处负责对台湾省籍考生的确认工作;
(九)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负责对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的确认工作;
(十)区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确认工作。(完)(通讯员李方)
(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