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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行为请举报


http://tj.xinhuanet.com 2006年01月20日 来源:新报
  传销出现新苗头提醒快别上圈套

  据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办公室介绍,近一段时间以来,根据各地工商部门的摸底,非法传销出现了五种新的苗头:一是从销售商品转变为以“拉人头”为主的“金字塔”诈骗,手段更为恶劣、行为更加隐蔽、欺骗性更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二是境外传销企业借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机,散布所谓“传销合法”的言论,入境发展人员,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三是1998年以前从事传销的一些不法人员开始重操旧业,大量发展老鼠会,收取人头费、入会费;四是一部分已经转变为直销方式的转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给打击传销带来负面影响;五是一些不法分子、犯罪组织参与传销活动,利用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形式,联络人员,发展组织,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天津市工商部门在此特别提醒您,千万不要被那些以“快速致富”、“高额回报”为诱饵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所蒙骗,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外,一旦发现有下列6种行为的传销活动,立即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将对其予以严惩。举报电话是12315。

  第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第二,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的;第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的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所谓先后顺序决定的;第四,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第五,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纳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第六,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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