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玉简历
  男,汉族,1945年12月生,山东荣成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196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9月参加工作。

  现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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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两高”工作报告 刘胜玉发言
www.TJXINHUA.com   2008年03月11日 09: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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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天津频道3月11日电 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天津代表团10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张高丽、黄兴国、刘胜玉等参加审议。代表团副团长孙海麟主持。

    张高丽在审议时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客观地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对今年工作的安排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是求真务实的好报告。我完全赞同。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报告的要求,紧密结合天津的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构建和谐天津、平安天津、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黄兴国在审议时说,“两高”报告对过去五年的法院和检察院工作做了系统总结,运用了翔实数字和大量事例,具有很强说服力。报告对今年工作的安排,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大力维护和谐稳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动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司法公正,彰显社会正义。

稿源: 天津日报  编辑: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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