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10月16日召开。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分析研究我市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动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保证中央和市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会认为,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务实创新作风推进我市党的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市委书记张高丽在全会上的讲话,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系统回顾了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市党的建设的实践探索,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党的建设、做好当前中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全局性和指导性。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党的建设的重要文件。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全会文件,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要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我们党执政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准确把握国内国际形势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大局责任,按照中央、中央纪委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推动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明党的纪律,保证中央和市委重大部署和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