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本市开始实施包括新《保险法》、新《邮政法》、《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我市商业银行服务明码标价的通知》在内的多项新规。新实施的这些法律法规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1.买矿泉水 先看清水源地
新的饮用矿泉水强制性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明确要求:天然矿泉水不得用容器将原水运至异地进行灌装;对预包装饮用天然矿泉水须标示水源点名称;当氟含量大于1.0mg/L时,应标注“含氟”字样以及除非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可,否则标签上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
2.挂号信丢失 可获3倍赔偿
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邮政法》,对邮政企业“强制缔约”义务作出了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3.物业不良记录向社会公开
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市将实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预警报告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业主大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解除合同条件终止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4.银行各收费项目明码标价
今后全市2000多个银行服务网点,900余项收费必须明码标价。存折挂失手续费、跨行转账手续费等银行收费项目均让客户一目了然,在天津市银行各服务网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明码标价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必要的说明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