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全市共选聘400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等11个有农业的区县所属村任职。
特此公告。
选聘工作具体信息,可通过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gov.cn)和北方人才网(网址:www.tjrc.com.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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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2日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问答
近日,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我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问:为什么要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答: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有组织、有计划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对于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加快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对于优化党政干部来源结构,培养造就经过基层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后备人才;对于引导和鼓励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在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施展才华,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按照中央和市委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008年天津市选聘了122名高校毕业生到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和静海六个区县的所属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各有关区县和乡镇党委高度重视,坚持真心爱护、真情关怀,妥善安排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跟踪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大学生“村官”把到农村基层工作作为历练人生、提升境界、增强本领的难得机遇,坚持勤奋学习、大胆实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做好农村工作和服务农民群众中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风采,赢得了农村基层的欢迎和农民群众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