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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命陈砚明为河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等任免名单
(2008年12月19日天津市河东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www.TJXINHUA.com   2008年12月23日 14:24:27   

    任命陈砚明为河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宋吉祥为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王进民为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河东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室主任职务。

    任命刘关海为河东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室副主任,免去其河东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袁胜玉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崔玉林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室主任职务。

    任命柴瑞江为河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胡红利河东区卫生局局长职务。

稿源: 天津日报  编辑: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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