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常晓明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8年12月10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常晓明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