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卫彦明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8年5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卫彦明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