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政府立法工作。具体条件: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从事法律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有较强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归纳综合能力。
13、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分管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工作。具体条件:理工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从事高新技术研发和从事3年以上科研管理领导岗位的经历,熟悉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情况。
14、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分管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具体条件:熟悉和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公务员可不要求技术职务);具有城乡建设、重点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15、市司法局副局长:分管监狱、劳教工作。具体条件:中共党员,一般具有法律和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政法工作5年以上;具有处置突发事件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16、市水利局(市引滦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分管水利业务。具体条件:水利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熟悉防汛、水资源管理或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水利经济管理工作。
17、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分管住房保障工作。具体条件:熟悉和掌握住房保障或房屋管理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有组织实施住房规划、设计或建设管理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18、市广播电视电影局副局长:分管广播影视社会管理工作。具体条件:中共党员,熟悉党和国家对广播影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3年以上广播影视管理及相关岗位的工作经历;具有广播影视专业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19、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副局长:分管印刷、发行工作。具体条件:中共党员,有出版或印刷、发行行业及相关工作的经历和能力,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20、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具体条件: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和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了解企业生产基本状况,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1、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分管刑事检察工作。具体条件:具有大学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有实践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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