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负责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收集和反馈信访信息,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并就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二、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国家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下级机关或单位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办。
三、排查、调处社会矛盾。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审查下级机关或单位处理的信访事项。
四、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草案;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和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六、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秘书处、办信处、来访接待处、督查处、研究室、人事处(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