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宝亮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辰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07年7月1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宝亮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辰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