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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www.TJXINHUA.com   2006年11月07日 08:54:20   

    七、加强体制建设和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32.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健全社会管理格局。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创新体制,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33.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贯彻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健全完善为民服务网络系统,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推进政事分开,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公共财政制度,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34.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的基础。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加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居民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支持和参与社区志愿活动,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增强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家园归属感。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开展面向困难群体的社区救助服务,面向流动人员的维权服务,面向居民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5.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发展和规范各类基金会,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

    八、坚持开拓创新,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

    36.鼓励创新创造创业,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全社会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坚决革除束缚创新的各种弊端,鼓励创新,善待挫折,宽容失误,激励成功。完善人才培养规划,加快创新型人才培育,着力提高创新、创造和创业能力。正确识别人才,善于发现人才,大胆使用人才,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尽展才华,为建设和谐天津提供人才保障。

    37.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把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充分集中起来,把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创造力充分发挥出来。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都要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智慧、经受检验,都要依靠人民群众付诸实践、取得实效。大力倡导群众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等制度,搭建多种形式的联系渠道和沟通平台,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诚心诚意地向群众学习,支持群众的创新实践,总结群众的创新经验,推广群众的创新成果,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38.加强全市的大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发挥统一战线在建设和谐天津中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加强本市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团结和谐,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本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积极为促进天津发展贡献力量。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全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密切与香港、澳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加强津台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为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贡献。加强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工作,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加强和改进外事工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稿源: 天津日报  编辑: 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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