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5.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努力实现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26.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围绕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加快地方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制度,健全执法质量考核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切实搞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活动,营造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7.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按照方便群众诉讼的要求,完善巡回审判、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等制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减免贫困群众诉讼费用。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加强对司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六、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
28.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一元化的指导思想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想。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人民群众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国情、市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加快天津发展的信心。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问题,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组织实施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建设工程,深入开展社科知识普及活动。
29.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结合行业和单位特点制定具体行为规范,激励和引导干部群众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实施文化娱乐场所、精神文化产品和银幕荧屏净化工程,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深入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破除封建迷信,引导市民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御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的诚实守信意识。
30.把握正确导向,积极营造和谐的舆论环境。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牢牢掌握新闻舆论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各种受众群体的接受习惯和心理特点,讲究宣传艺术,改进报道方式,加强广告管理,增强媒体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形成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主流舆论。健全突发事件宣传报道机制,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管理,办好重点新闻网站,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加强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新闻宣传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等在促进和谐天津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
31.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深入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和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把和谐创建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注重创建活动的实效,广泛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企业、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等活动,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氛围。继续深入开展“四进社区”、“五个一建设”、“三大创建”和争做文明市民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水平,爱护美好家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增强国防意识,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充分发挥解放军驻津部队、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在建设和谐天津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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