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贸易处:(1)负责推动本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进出口公平贸易政策和法规;研究并拟订本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地方性规章;参与研究本市进出口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2)负责对外经贸方面的立法规划、反映立法意见。(3)监督检查有关对外经贸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各类外经贸企业法律工作,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负责外经贸法律上网和不断充实完善工作;负责外经贸法律培训工作。(4)负责机关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协调解决外经贸经济贸易纠纷。(5)负责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本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贸易壁垒调查工作,及时收集信息,做好反馈工作。(6)负责本市企业申请发起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并给予指导和协助;跟踪分析我国已经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对本市产业的救济效果。(7)负责掌握本市企业出口产品被国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调整并及时汇总上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市企业应诉国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的动员和相关支持工作;负责国外贸易壁垒措施对本市进出口贸易影响的统计和分析汇总工作。(8)负责对本市大宗、重点产品进出口情况和趋势的监控和分析;负责收集、调查本市企业在出口贸易过程中遭遇国外不公正待遇的信息并及时反馈。(9)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 23120801
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1)负责起草本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机电产品出口动态分析和上报工作。(2)负责管理和调整本市机电产品进口目录;负责全市机电产品进口的登记和报批工作。(3)负责本市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的管理。(4)负责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进口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年审初审工作。(5)负责拟定和实施本市机电产品优化结构的措施,推动机电产品生产体系建设和出口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推动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工作。(6)负责本市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工作。(7)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中的违章违纪和违法案件。(8)负责天津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23313149 23318945
世贸组织工作处:(1)负责参与起草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出口商品的市场多元化战略、以质取胜战略,提出本市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措施,指导企业创名牌商品出口。(2)负责协调服务贸易的有关事宜;研究推广各种新的国际贸易方式,定期分析提出对策。(3)掌握全市外贸进出口运行情况,研究解决进出口贸易中的问题,指导企业扩大出口规模;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4)负责审核境内国际展览会主办单位资格和本市出境办展;审批在津举办国际展览会、交易会及境外参展;指导和管理本市外经贸企业参加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展销洽谈活动。(5)负责办理流通领域进出口经营权的申报登记、年审和资格证书,发放企业代码;指导区县对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登记和审核工作;负责进出口企业更名和经营范围的调整工作。(6)负责本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管理;审批、审核本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权和经营范围,审批、审核在津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权和经营范围及年审工作;联系和指导天津市货代协会的工作。(7)负责本市出口加工区的协调和管理工作。(8)负责对外贸易团组和人员出国(境)的初审工作。(9)负责审批管理外国(含台港澳地区)企业驻津常设机构,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和上报工作。(10)负责指导对外贸易广告工作。(11)负责天津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并指导市对外经济贸易促进服务中心工作。(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 23201755 23201757 2330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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