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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员会
www.TJXINHUA.com   2006年03月16日 15:22:19   

    计划财务处:(1)负责编制全市对外经贸中长期规划;制订年度调控计划;负责外经贸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提出调控措施。(2)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的统计及电子口岸执法管理工作,定期作出分析;负责外经贸系统各种社会统计工作;监督外贸企业收汇核销;指导外贸物价经济合同工作。(3)负责外贸发展各项资金的管理;参与指导全市外贸出口结构的调整。(4)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的稽核;协调有关税收政策的落实。(5)负责审核汇总分析各种财务报表,指导和协调全市外经贸企业落实财务政策、加强财务管理工作。(6)负责指导推动外经贸企业改革,研究拟定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7)负责审批委属企业直接利用外资项目。(8)负责外经贸系统企业盘活土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和年检、效绩评价工作。(9)负责外经贸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基建投资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及企业设立、变更管理工作。(10)负责指导外经贸系统税收、财务、物价、统计大检查及各项普查工作。(11)负责外经贸系统统计、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12)负责指导外经贸企业协会、仓储协会和外经贸会计学会工作。(13)负责外经贸系统企业实施ISO9000系列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推动、指导工作。(14)负责外经贸系统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实施。(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23306644 23305004 23321572

    贸管处:(一)参与研究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管理进出口商品(进口机电产品除外)配额和许可证,编报下达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指定企业经营进出口商品企业资格的审核上报。(二)管理纺织品被动配额并组织本市企业参加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工作。(三)负责本市进出口商品知识产权保护和出口商品、商标、专利的注册使用协调指导工作。(四)负责本市加工贸易合同的审批管理工作。(五)负责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审核上报,会同市有关部门履行国际环保公约,负责本市濒危动植物进出口的协调工作。(六)联系进出口商会并协调出口商品海关审价工作。(七)负责本市农、工和纺织品出口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资综合处:(1)负责天津市人民政府外商投资办公室(市外国投资服务中心、市台胞投资服务中心)的行政事务及文书通讯工作;负责“中心”办公自动化的管理、维护和网站建设。(2)负责参与起草本市外商投资的政策规章;参与拟定本市直接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3)保管监用“中心”印鉴;负责“中心”各部门和各位副主任的文件登记、传递催办工作;负责“中心”财务管理。(4)负责“中心”主任办公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催办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全市直接利用外资会议的会务工作。(5)协调进驻“中心”各部门及有关联络单位的关系,并提供服务;负责“中心”来宾接待工作。(6)负责天津市外国、港澳台中小企业投资创业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工作。(7)负责本市直接利用外资的情况综合、文稿起草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直接利用外资分解指标考核工作;负责定期上报直接利用外资动态情况;参与编制本市直接利用外资对外宣传资料。(8)负责本市直接利用外资投资环境的调研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外商投资服务月活动。(9)负责对全市从事直接利用外资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23133956 23304204

    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1) 负责参与起草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实施对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宏观管理、协调服务工作。(2)参与直接利用外资投资环境调研和优化投资环境的推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市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做好服务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年检工作。(4)负责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的重大问题。(5)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企业清算、加工贸易和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审核。(6)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相关商品的审批、审核及管理工作。(7)负责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和管理工作。(8)负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人员因公出国(境)初审工作。(9)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经营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10)负责联系和指导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23135103 23201793 23201741  

    利用外资发展处:(1)负责参与起草本市直接利用外资的政策规章。(2)参与研究拟订本市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3)负责拟订本市直接利用外资投向原则,促进重点项目的落实并进行协调服务。(4)负责对外招商联络;管理全市对外招商;指导直接利用外资项目谈判。(5)负责建立并管理直接利用外资项目信息库;为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咨询服务。(6)参与本市直接利用外资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工作。(7)负责本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的审批工作。(8)负责审批上报直接利用外资项目的合同章程,代市政府颁发批准证书。(9)负责对外招商、洽谈项目团组和人员的出国(境)初审工作。(10)负责直接利用外资签约项目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工作。(11)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颁发前的协调服务工作。(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 23201755 23201757 23304032

稿源: 天津政务网  编辑: 易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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