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教委获悉,为规范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解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缺乏问题,市教委日前开始对本市 4万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认定,计划用 3年时间基本完成。这是本市首次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规范培训和资质认证。
据了解,区县指导教师的培训由市教委组织,学校辅导教师的培训由市教委和各区县教育局共同组织,班级辅导教师由区县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按照要求,本市中学每校一般应有 1至 3名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小学每校一般应有 1至 2名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每个区县至少应有 2名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总计本市将有 4万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接受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资格证书共分三类, A类为天津市中小学区县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资格证书。获取 A证教师必须经过 104学时的课程培训并具备以下资格:心理学、教育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其他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并从事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其他专业专科毕业、已获得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并从事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素质好,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B类为天津市中小学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资格证书。获取 B证教师必须经过 69学时的课程培训并具备以下资格:心理学、教育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其他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并从事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中学,其他专业专科毕业、已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并从事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小学,中师以上毕业、已获得小学教师一级职称并从事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素质好,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C类为天津市中小学班级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资格证书。获取 C证教师必须经过 36学时的课程培训,符合国家规定学历并担任班主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