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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13日电 近日召开的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草案)》。
天津市市长戴相龙说,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除享有与洋山保税港区相同的税收及外汇政策外,还可根据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要求,在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并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积极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创新,以点带面,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和政策叠加工作。因此,制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草案)》将着重构筑东疆保税港区体制改革框架,疏通改革路径,将体制机制的创新法定化,为东疆保税港区先行先试创造宽松的体制空间和法制环境,为东疆保税港区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规定(草案)》主要明确了该规章的适用范围,东疆保税港区的定性、功能和发展目标,并包括了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口岸监管体制、开发经营体制、口岸监管方式和保税港区优惠措施等方面内容。(完)(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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