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12日电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建言,滨海新区的金融改革与创新要有新视角,要在与现有外汇管理制度不冲突的前提下,在国内先行先试各种有利于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制度,逐步取消一系列有碍金融资源市场配置原则的行政审批制度。
例如,申请证监会对天津滨海地区上市公司的上市审批权,试点下放到沪深交易所审批;申请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对天津滨海地区企业长期债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审批备案制度下放天津有关部门,实行更市场化的准入制度;天津市政府为做好发行市政债券的准备,应主动邀请国际著名会计事务所,对地方财政进行彻底的财务分析评估。
在离岸金融业务方面,夏斌建议滨海新区在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和设立市场交易机构的同时,与深沪交易所相呼应,探索、设立股票离岸市场,吸引境外企业在天津交易机构上市,按照离岸市场规则,限定境外投资者参与,扩大天津金融服务业规模。
他认为,中国金融市场不缺资金,因此,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应重点放在促进国内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上,开辟新的工具,培育机构投资者,完善融资体系,例如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综合经营、整合金融机构现有资源等。先行先试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战略和资本项下有限度开放原则,要配合中央,看好中国的金融“国门”,在此前提下,尽可能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点在激活国内金融市场上多试点,出经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