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实施育儿补贴制度,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成本,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我市昨日正式发布由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共同制定的《天津市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我市育儿补贴对象为: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天津市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育儿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育儿补贴的发放方式为每季度(2、5、8、11月)集中发放一批,申请人每年一次性领取;发放渠道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根据该方案,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满3周岁。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满3周岁;其中补贴年限不足1年的,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与育儿补贴有关的优惠政策包括: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我市育儿补贴的申领程序为,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者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填写基本信息,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婴幼儿或申领人社保账号、银行卡号等材料,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申领人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平台“育儿补贴”小程序,或由“津心办”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请;也可线下直接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实地核实工作。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信息再次审核,确认后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对补贴对象加强监管,区级每年按一定比例对当年新增补贴对象和已享受补贴对象信息进行抽查,市级根据需要开展抽查。(记者 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