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修订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以清晰的政策框架和务实的支持举措,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能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全面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学习北京、上海、深圳等先进城市经验,走访我市工业大区、重点企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起草了《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于2023年印发实施,并于2024年底出台《实施细则》。近期,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修订印发《实施细则》,在政策方向、支持标准、申报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晰,努力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
支持标准更细化更明晰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细化了政策方向。明确政策条款的支持范围、支持条件。比如,新能源重点支持领域,细化为“先进新型电池(锂电池、半/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产品及关键材料,高效光伏产品、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制氢装备,储能系统产品及装备等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明晰支持标准。明确分级分档支持标准。比如,“对每款新车型分级分类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细化为:对产量达到5万辆的新能源新车型给予200万元奖励,对产量达到2万辆的新能源新车型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产量达到10万辆的传统车新车型给予200万元奖励,对产量达到5万辆的传统车新车型给予100万元奖励。新增条款明确要求申报单位必须如实报送资料,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确保政策公平高效落地。
内容覆盖12个产业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共有6个部分、43条内容,包括支持补足重点产业关键环节的重大工业项目、新一轮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加强专属政策支持,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12个产业量身定制专属政策,进行个性化支持;培育壮大企业规模,推动大企业上能级、小微企业上规纳统,引育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争创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和市级主题园区,梯度培育领航企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围绕智能制造试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安全体系、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场景、新型智能基础设施等5个领域推进数字化转型,围绕绿色制造体系、绿色低碳企业推进绿色化转型,围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推进服务化转型;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技术攻关,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成果应用,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强化人才、土地、资金、数据等核心要素对制造业的支撑;设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升级、平台建设、品牌培育、政策研究等,加大工作保障力度。
确保政策红利直达企业
为确保政策高效落地,切实将政策“含金量”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我市将同步推出三大保障举措,包括印发指南,进一步明确申报条件、材料、流程及时间节点,让企业快速“对号入座”,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宣贯,制作可视化解读材料,结合“十五五”规划调研与企业包联服务,深入园区和企业开展政策宣讲;优化服务,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的目标任务,动态调整财政支持方向,确保资金精准投入,持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记者 吴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