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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频道7月29日电 新天津站即将投入使用,为加强天津站地区综合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天津市出台了《天津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并从8月1日起施行。
在天津站地区改造前,有些商户、个体经营者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或者强行为旅客介绍食宿,影响了窗口地区的形象。根据新规定,下月起,禁止在天津站地区为营运车辆揽客、倒客,禁止流动散发广告宣传制品,禁止三轮车、人力车载客经营,违反规定由站区办责令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规定还要求,天津站地区对外经营的场所应当设置卫生间,并免费对公众开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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