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7月4日电 因为沉浸在纸醉金迷、不劳而获的生活中不能自拔,年仅19岁的王某利用部分市民对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不了解,通过中介公司兜售所谓“经济适用房准购证”,诈骗30余万元,近日被批准逮捕。警方提示大家购房应走正当合法的渠道,必要时向房管部门咨询,切莫贪便宜入陷阱。
王某是家中的独子,尽管家境并不是十分富裕,从小却也是蜜水里泡大。中专毕业后,眼高手低、好逸恶劳的他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晃荡半年多后才在同学小强的介绍下,到某酒吧当了一名洋酒推销员。这个夜夜笙歌的环境让他愈加意识到早日发财致富、及时行乐的“重要性”。在发现不少客人都谈及“房地产业务”后,王某感觉其中有漏洞可钻。
今年3月,王某打车到朋友家去的途中,经过河东区一片正在建设的住宅楼。和司机攀谈过程中,王某发现对方知道这是一片经济适用房,比商品房价格便宜,但是对购买经济适用房所需要的各种手续却不是十分了解。“或许得上面有人才好办事吧……”司机模棱两可的一句感叹让王某“茅塞顿开”,决定以此设陷阱发财致富。随后,他上网查找了有关经济适用房的所有手续,并决定将目标对准“没有拆迁证也想买到经济适用房”的这部分人群。王某多次到该工地“考察”,发现不少楼栋已经开始出售,只有15号楼还处于完全封闭的状态,最终决定将大家都不能进入的15号楼定为“鱼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