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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频道7月1日电 6月30日,天津市教委对天津市2008年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进行公示。今年,天津市共有82所学校具备招初中毕业生资格。
天津市教委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照招生程序进行,不得提前进入普通中学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干扰初中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前招生,不得通过中介和个人非法招生,不得无档录取。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部门之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和初中毕业生信息,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不得限制和强迫初中毕业生选报志愿,不得扣押有关学校录取通知书,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招生中收取回扣。(完)(见习记者张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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