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6月24日电 近年来,天津二中院始终坚持着眼发展大局狠抓审判工作,围绕经济形势强化司法保障,在扎扎实实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的同时,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方法,努力拓宽司法服务渠道,积极建言献策。
为更好地发挥中级法院职能作用,该院从加强五个方面工作入手,积极服务天津市区县经济发展。
一、加强行政争议协调,为辖区区县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坚持把审理协调个案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相结合,对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占地拆迁补偿、土地权属确认、行政村撤销后村民资格认定等行政争议问题以及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群体性诉讼,积极深入群众深入区县行政机关深入项目现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集合各界力量,群策群力开展案外协调工作,努力化解不利因素,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强化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管理,不断提高结案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天津高级法院《关于调整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时调整我院受案范围,确保标的额在亿元以下的重大民商事案件在我院快速立案高效审结。以实现"四升"、"四降"、"一缩短"为目标,重点提高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和执结率,为构建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促进区县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建立关系区县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重点案件和不稳定因素案件报告制度,加强案件督办,做到保质、高效。对涉及项目建设的案件,合理科学分配个案审理时间,严格控制报延案件数量,努力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实行预结案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结案质量监督管理。
三、围绕服务重点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组织法官广泛开展调研走访活动,通过参观走访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了解重点经济发展区域的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措施,努力解决和排除阻碍区县经济发展的矛盾纠纷。在咨询服务活动中,广泛采取案例通报、法律建议书等多种形式,为项目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单位在今后遇到相同法律问题时能够争取在诉前化解纠纷减少施工麻烦提供借鉴。
四、建立与相关市工委、局定点联系机制,与区县政法委、基层法院业务研讨机制,在解决影响区县经济发展的重大案件和涉诉问题上形成合力。经常性地与辖区各区县、重点建设项目职能部门进行信息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区县发展动态和法律需求。充分发挥中级法院对辖区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通过案件研讨,信息通报、组织走访等多种形式推动辖区法院为区县经济发展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五、拓宽履行职能渠道,积极为区县经济发展建言献策。根据审判工作既具有独立性又具有广泛社会联系性的特点,把法官和干警多渠道开展法律服务和提出司法建议作为业绩考核加分项目,引导和鼓励法官在办案的同时总结和发现个案背后呈现出来的社会问题,及时撰写司法建议和工作建议,为上级决策,为区县经济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言献策。(完)(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