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5月12日电(记者刘元旭) 又到一年母亲节,人们纷纷以各种形式感恩母亲,但近年来频频爆出的“强制探母”等事件背后的心酸和无奈却一再刺痛大众的眼球。
每天,家住天津和平区的80岁老人刘英(化名)坐在家里,眼巴巴地盼望儿女“登门”探望,却一次次地失望。曾经为讨要精神赡养与子女对簿公堂的老人,如今赢了官司却依然难召回亲情。
刘大娘膝下有4儿1女,老伴30年前去世。5个子女口头上答应赡养老人,但是赡养费给付一直不到位,探望老人的次数更少。疾病的折磨和思念的痛苦使刘大娘越发憔悴。无奈之下,2007年7月,老人一纸诉状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给付赡养费、分担医药费的同时,轮流到家中探望和照料。
讨要精神赡养背后是老人面对孤独晚景时的心酸和无奈。“把子女告上法庭也是没有办法。”刘大娘说,自己含辛茹苦将5个孩子拉扯成人,没想到老了却落得想儿女时连见一面都难。“我想你们啊!平时想你们却见不到,在公堂上终于见到你们了。”法庭上,刘大娘老泪纵横。
和平区法院审理认为,赡养父母不但应在经济和物质上提供必要生活保障,而且还应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在精神上给予慰藉。据此判令5名被告每月各自给付母亲赡养费150元,共同承担母亲医药费,并且每人7天轮流到母亲处探望和照料。若不按时到岗,必须给付母亲请护工费用280元。部分子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