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3月5日电 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起,天津市将实行城乡劳动力统计调查制度,每年定期开展两次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
据了解,该调查统计对象为登记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对象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就业状态、就业愿望、失业原因、失业时间、收入以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内容。通过劳动保障协管员入户问卷方式实施调查。
据介绍,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对及时准确地反映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和失业人口的总量和结构,准确判断就业形势,制定和调整就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完)(记者黄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