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2月22日电 天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21日发布今年1月份警情,主要情况如下:
刑事案件1月份,天津市刑事案件发案总体呈下降趋势,共立案3963起,同比下降3.6%。八类主要刑事案件总体同比下降2.4%,其中放火案件同比下降66.7%,伤害案件同比下降20.8%,强奸案件同比上升29.4%,绑架案件同比上升25%,抢劫案件同比下降0.5%。抢夺案件同比上升18.1%,诈骗案件同比上升2%。毒品案件同比下降17.6%,破案率100%。
治安案件 1月份,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案件25015起,结案12574起,结案率50.3%,调解处理治安案件9749起。违反治安管理案件中,查处治安案件起数居前三位的是:殴打他人案件9418起,占总数的37.6%;盗窃案件7649起,占总数的30.6%;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案件2212起,占总数的8.8%。
火灾情况1月份,共发生火灾167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8万元,5人死亡,2人受伤。同比火灾起数下降40.6%,损失下降55.4%。市“119”调度指挥中心共接处警1859起,出动消防车3660辆次,消防官兵25539人次,抢救和疏散被困群众415人。(完)(记者常健 通讯员陈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