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特”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现金支付范围
2008年起付标准为13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职工为85%,退休人员9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为95%,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级以上退休劳模为95%。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比例:在职和退休人员为80%;老工人和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级以上退休劳模为95%。
见下表:(门特病种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及补助标准文件)
门诊特殊病患者现金支付范围包括:起付标准以下部分、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和增付部分、自费部分以及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金额。
据了解,为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1月25日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医院又新增了27家,连同1月1日启动的200家,目前已经实现227家。新增的27家医院有: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东丽区军粮城医院、东丽区妇幼保健所、天津市第一医院、天津市河西区中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93688部队医院、天津大学医院、天津市西青区中医医院、北辰区中医医院、天津市永久医院、天津市渤海石油职工医院、大港泰平医院、东丽驯海医院、汉沽区社区医院、天津动力机厂职工医院、天津河北铁三院医院、天津市河西滨湖中医医院、蓟县供销社职工医院、蓟县逯庄子乡医院、蓟县洪伟友好门诊部、津南区咸水沽镇卫生院、天津市南开区体育中心医院、天津麦格眼科医院、天津市津京医院、开发区真情医院、天津市华泰医院。(完)(记者李茜 通讯员曲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