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1月25日电 自今年1月1日起,门诊特殊病医疗费实现联网结算,给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但有些参保人员对门诊特殊病联网结算后就医流程、报销比例还不太了解,为此,记者走访了天津市社保中心。
“门特”联网后就医流程
挂号
参保患者到挂号处挂号,出示医保证,告知挂号处工作人员本次就医为“门特病”,并用本人医保卡在刷卡器上刷卡挂号。
就诊
参保患者先出示《医保证》,告知医生本次就诊为“门特病”,接诊医生核对参保患者医保身份后,依据挂号票序号在医生工作站开具检查或化验项目,相关信息从网上传递至收费处。
交款检查
患者持挂号票、医保卡到收费处刷卡交费。计算机显示病人诊疗项目信息,按照门诊特殊病待遇自动计算出医保支付金额和个人现金支付金额,打印收据(收据上注明“门诊特殊病联网已结算”)。患者持核算联(绿联)和检验单到相应的科室进行检查。
交款取药
患者取回检查报告单,再回到诊室。医生在计算机上为患者开处方。患者持挂号票和医保卡到门诊收费处刷卡交费,按照门诊特殊病待遇规定,计算机自动计算出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参保患者直接在交费窗口交纳个人应付金额。
打印清单明细
对于享受门诊特殊病报销并记录统筹基金个人台账的参保人员,且最高支付限额余额不等于零的参保人员,门诊收据上打印“门诊特殊病联网已结算”字样,该收据的“社保报核联”(蓝联)由医院留存,不提供给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看病就医结束后,定点医院打印《项目明细单》和门诊收据(红联)给参保人员。
办理退费
已经通过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参保患者,当用药后出现不适、过敏等不良反应,需要改用其他药物的,可以对三日内已进行门诊联网结算的药费做退费处理,请患者三日内持医保证、医保卡、病历本、药品、处方、明细、收据到医院指定科室进行办理。但以下两种情况不能退费:1.超过三日的“门特联网”药费不能退费。2.由于退费造成门诊特殊病医疗费总额低于“门槛费”的,不能退费,请参保人员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