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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联手
河西某小区,不少业主曾因保洁问题和物业服务企业发生过争执,大家认为,小区的卫生做得不到位,垃圾箱处总有外溢的垃圾,草坪上也时常出现狗粪。而物业服务企业则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责任,因为个别业主缺乏公共意识,才造成了这样的局面。
最终,业主委员会决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努力,来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了日常保洁服务力度;另一方面,业主委员会挨家挨户地进行宣传,号召大家屏除陋习、自觉维护小区环境秩序,并制作了相关的宣传材料和漫画张贴到小区宣传栏,号召养狗的业主在遛狗时尽量携带卫生纸和塑料袋,自觉清理狗粪。
经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共同努力,小区的环境卫生一天比一天好,业主们也更加爱护小区环境、这就形成了良性循环。
专家提示
业主维权应理性
专家表示,拒交物业费不是行使监督权利的明智手段,个别业主拒交物业费,实际上是占了其他业主的便宜,是不公平的。随着不交物业费人数的增多,物业服务企业会通过减员和降低服务标准来维持,这样就会带来恶性循环,最终,物业服务企业只有退出小区管理,而使小区陷入无人管理的混乱状态。因此,专家提示,业主应理性维权。
专家指出,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管理发生争议的,可以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一是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二是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三是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物业管理发生争议需要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的,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应当首先向所在区县物业办进行投诉。
市国土房管局作为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畅通了来电、来信、来人、政务网处室信箱和政务网局长信箱5个信访渠道,还建立了每月一次局长接待日制度,为业主的投诉提供方便。在受理业主投诉后,能够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业主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一方面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管,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将各项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积极宣传,教育业主树立良好的公德意识,改变不文明的生活陋习,积极参与小区公共卫生、公共环境的维护,尊重物业服务企业的劳动成果。(完)(记者 邢珊 任悦 通讯员 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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