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
个别业主不文明行为
增加保洁工作难度
面对业主的不满,一些物业服务企业表示,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一般是综合服务,保洁服务只是其中一项,作为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洁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服务,而业主们对保洁的要求往往较高,超出了双方合同约定的范围。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正常的保洁工作后,业主使用中造成的再次污染,物业保洁人员要在巡视中发现解决,这无疑就给保洁工作增加了难度。作为业主也应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杜绝乱扔垃圾、随地丢弃烟头等不文明行为。业主更不应该以小区环境卫生存在瑕疵来全盘否定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并拒交物业费,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专家解惑
根据不同的服务等级
和标准来评判
在本报前不久刊登的关于澄清五大物业误区的报道中,我们曾经说过,评判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服务是否到位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的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来衡量企业服务是否到位,并自觉按时交纳物业费。
针对物业保洁服务是否到位的问题,市国土房管局物业处、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专家表示,业主还应该根据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来判断,不能只交纳四级标准的物业费却要求享受一级标准的物业服务,这样就容易造成误解和纠纷。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