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11月30日电 连日来,记者在北辰、河北、宝坻采访了3起不同的案件,从盗窃、抢劫到伤害致死,嫌疑人的年龄从12岁到17岁不等,他们的共同点不仅仅是因为和“网吧”有关,而是因为他们——有的甚至还没有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在作案之后,竟都不约而同地反问了一句:“除了网吧,我(我们)还能去哪儿?”
然而,网络无罪,网吧无罪。那么,“有罪”的又是谁?
“钱,有钱才能上网吧!”
已经年过七旬的王大娘,膝下无儿无女,独自一人生活,家住天津市北辰区新村街某小区。今年8月24日晚8时许,王大娘满脸泪水跑到新村派出所报案,称攒下的5万元全部被盗。派出所和刑侦六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老人门锁被撬,放钱的衣柜也被撬开。窃案发生在老人晚饭后出门遛弯儿的时间,对方下手准确,警方判断应该是熟人作案。
而就在办案民警紧锣密鼓地展开调查时,9月9日清晨6时,王大娘的邻居再度报案,称早起发现大娘房门半敞开着,人已被打倒在地昏迷不醒。民警随即将老人送往医院,同时组成专案组要求限期侦破。
在调查中专案组了解到,案发当时有几名十二三岁的男孩儿在楼道里溜达,而且口中还念叨着:“死老婆还骂我们……”专案组获悉,这几名男孩都是在同一所中学上学的学生,而且其中一名叫石蕾(化名)的男孩就与王大娘同住一个单元,对大娘的生活起居比较熟悉。难道真是孩子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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