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5月31日电 一次网上对骂,引发了一起多人参与的聚众斗殴,并造成一人重伤的后果。日前,涉案的3人(案发时均未成年)分别因聚众斗殴罪获刑两年。
法院经审查明,被告人胡某、孙某、韩某均系河北省人,来津后相识,案发时均17岁。2006年5月5日下午1时许,被告人胡某在网吧上网聊天时,发现有人在网上对其进行辱骂,即怀疑为孙某所为,遂纠集多人将孙某暴打一顿。
被打后,满心怨恨的孙某随即纠集另外几人赶至胡某暂住地伺机报复,因故未果,返回的路上,其碰见了胡某的朋友韩某,并与之约定几人转天见面“解决问题”。
5月6日晚7时,孙某纠集4人携带甩鞭等凶器来到约定地点。而胡某也找来10余人,带着铁管、钢刀等凶器前往。
双方见面后发生互殴。其间,胡某的同伙(另案处理)持刀将孙某等3人捅伤,造成1人重伤。(安颖 马志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