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使退休老人分享和谐社会发展成果。一是着眼在职职工的当期利益和退休人员的长远利益,实行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建立缴费年限、缴费多少与养老金待遇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已对2006年办理退休的70%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待遇。二是立足退休人员的长远保障,加快推进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增强基金的抗风险性。今年天津市做实个人账户的比例,由上年的3%提高到4%。提高1个百分点后,全年做实个人账户的资金投入达17亿元,更多地向改善民计民生倾斜。三是继续提高养老金标准,增加退休人员收入。在去年养老金两年连调的基础上,今年人均养老金将再次提高百元左右。调整的利益点继续向退休早、年龄大、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倾斜,体现对老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预计,今年本市专项用于提高退休人员待遇的资金支出将增加8亿多元,惠及110万离退休人员。全市人均养老金水平将突破千元。
减轻困难群众看病负担,医保制度更加以人为本、惠及民生。去年底本市开始实施10项惠民政策,使困难人群、普通群众享受到和谐医保。为抓好政策落实,劳动保障部门采取向社会公布享受名单、开通网站和电话咨询热线的办法,方便群众查询,了解自身享受的政策。到目前为止,10项政策顺利推进,全市已有9790名退出市场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累计支付基金179万元;近900名肝移植、血友病及精神病患者,享受到提高后的门诊特殊病待遇,医保基金增加支出近百万元,患者直接受益;全市共为符合政策条件的354名参保患者建立了家庭病床,支付基金47万元。
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努力实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收入是职工最关心的事情,今年以来,在提高职工工资收入上,本市综合运用市场、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企业工资增长调控力度,促进职工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检查,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在连续6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今年4月1日,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再次提高到740元,保障了职工工资收入的“底线”。二是加强对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把企业经营者收入与企业效益、企业工资总额增加和职工工资增幅相挂钩,确保职工收入与企业经营者收入同步增长。三是加大工资集体协商“三方机制”的推进力度,通过民主协商方式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今年以来,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同比增长20.8%。 (记者张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