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7.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准确把握新时期社会矛盾的规律和特点,树立正确稳定观,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18.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立法和监督等职能,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地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坚持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之中,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扩大基层民主,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人民群众在基层政权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9.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努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战线。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做好换届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密切与港澳同胞的交流合作。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加强侨务工作。
20.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依法公正及时审理各类案件,加大执行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进一步落实警务、审判、检务和狱务公开制度,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大力发展法律服务,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搞好“五五”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21.精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正确认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复杂性、多发性、风险性,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调解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体系。搞好仲裁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注群众诉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警防、民防、技防网络,搞好新型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严厉打击严重犯罪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全面推进平安天津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搞好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层单位建设。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执法为民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共安全。强化安全生产,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的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保密、档案工作。抓好国防教育,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和人民防空建设,充分发挥解放军驻津部队、武警部队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军政军民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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