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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分工——与北京优势互补
加强与北京的协调发展
为首都、环渤海及北方地区服务
2005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明确北京是首都,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国务院这次对天津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强调天津市的规划建设要注意与京津冀地区发展规划的协调,特别要注意加强与北京市的协调,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提高为首都、环渤海以及北方地区服务的功能。这就进一步明确了京津冀,特别是北京与天津两个城市的分工。
天津依托海、空两港,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京津拥有共同出海口,空港合作不断加强,北京奥运会前建成通车、单程30分钟的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将进一步密切两市的经济联系,发挥各自的作用。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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