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为便于大家准确理解《意见》的有关规定及政策背景,中国政府网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问: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
答:天津滨海新区位于天津东部临海地区,规划面积2270平方公里,1994年至2005年,滨海新区生产总值以年均20.6%的速度增长,2005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08.63亿元(是浦东的76%),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87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有70多家在新区投资。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非常重视滨海新区发展,早在1986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天津时就指出:“你们在港口和市区之间有这么多的荒地,这是一个很大的优势,我看你们潜力很大。可以胆子大点,发展快点”。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都先后对滨海新区的发展作过重要的指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的开发开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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