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6月29日电 随着7月1日的临近,天津市中环线以内摩托车限行也进入倒计时。28日,天津市公安局就相关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重申了有关规定和办法,希望市民积极协助执行。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08年之前,天津市将逐步扩大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在市区道路的限行范围。具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今年7月1日起,禁止津A牌照摩托车在中环线以内道路通行,包括中环线;禁止津C牌照、外埠牌照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不包括外环线。第二阶段,自2007年5月1日起,禁止津A牌照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不包括外环线。
目前,天津市共有摩托车30余万辆。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摩托车作为个体交通出行方式,不仅与国际化大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战略不相适应,而且对城市整体交通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多隐患。一是通行效率低。与载客汽车相比,摩托车核载人数少,但行驶时所占的道路面积却相当于一辆小型客车,导致运输效率和道路资源利用率降低。二是安全性能差。三是环境污染严重。四是交通违法突出。对此,全国一些大城市都相继采取了限行摩托车的措施。去年,市公安局为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本市进一步扩大摩托车限行的具体措施。今年7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摩托车限行规定的行为人,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教育和处罚。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交通警察将依法扣留车辆。
在此,公安机关衷心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用自己的文明交通行为,共同营造本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刘峦陈荣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