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5月9日电 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从5月1日起,天津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了。8日是黄金周后第一个工作日,住房困难的劳模申请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工作全面启动。据了解,凡是符合条件的劳模,并已经租到房子或已经找好租住房子的申请人,只要审核合格,经过15天的公示期,领取《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办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申领手续后,一个月左右便可以拿到租房补贴了。
已租房的不需重新租房
据了解,如果申请的劳模已经在市场上租赁了住房,就无需重新租房。但如果租住的房子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必须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享受租房补贴。
月租金不等于租房补贴
申请家庭所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超过核定的租房补贴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家庭自行负担;低于核定的租房补贴额的,按实际租金发放租房补贴。例如:某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核定的月租房补贴额为440元,如其租赁住房的月租金为600元,高于核定的租房补贴额,超出的160元由申请家庭自行负担,实际发放租房补贴为440元;如其租赁住房的月租金为400元,低于核定的租房补贴额,则按实际月租金400元发放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