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2月25日电 毕业于某大学法律专业的某汽车销售贸易公司老总,为牟取更多非法利益,指使手下员工低报进口汽车价格,制造假发票向海关申报走私进口“宝马”、“奔驰”等品牌二手汽车 112辆,共偷逃税款人民币 3300万元。24日,涉嫌这一特大偷逃税案的某汽车销售公司老总被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章某某,男,
1965年生,天津市人,捕前系天津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在 2004年 9月至 2005年
12月间,利用购买的外商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从美国、德国、阿联酋进口“奔驰”、“宝马”、“路虎”和“林肯”等品牌的二手汽车。为降低成本,获取更大的非法利益,犯罪嫌疑人章某某在明知进口汽车税率的情况下,仍决定指使员工低报进口汽车价格,制作虚假发票等通关单据向海关申报进口。经查,该公司以低报价格手段走私进口二手汽车共
112辆,涉嫌偷逃国家税款人民币
3300余万元。归案后,犯罪嫌疑人章某某对自己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供认不讳。(宫伟陈善来矫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