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27日电 (张建新 邱丽娜)在我国很多地区将听证会、征求公众立法意见等方式引入地方立法程序后,天津市人大日前又把一部地方法规《天津市地方立法听证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委托给律师协会承担,并为此拨付1万元经费。这一尝试打破了地方人大立法草案通常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起草的习惯,开创了地方人大委托社会团体起草法规的先例。
天津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高绍林说,这是人大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新尝试。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朱光磊教授也认为这标志着中国的立法态度开始倾向于专业化。
参与这一工作的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海波说,律师熟悉法律、法规,熟悉社会矛盾的法律关系所在,是连接执法者与公民、法人的纽带,律师参与将使法律法规更具可行性与操作性。
天津律师协会组成了一个12人起草小组,由行政法、房地产、法律事务等各方面的律师组成。在草案拟定之前,他们搜集了包括学者观点、立法听证的新报道、国外听证制度介绍等50万字的资料。律师协会同样开门立法,除吸收青年律师参加外,还将听取全国对立法听证制度素有研究的律师意见。
朱光磊说,我国在许多法律法规的起草过程中都吸收了法律专家和学者参加,而且逐步形成了"立法调研"这个中国人大领域的专用词汇。特别是在一些专业性比较强或比较生僻的领域,更为注重发挥专家的作用。例如,在文物法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就是通过召开专家听证会等方法做比较充分的论证。
稿源:新华社 编辑: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