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1日星期六
《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从 10月 1日起施行。该办法从享受免税优惠的主体资格、教育储蓄的额度、开户、存期、利率优惠、证明的管理、教育储蓄的支取、税务机构和储蓄机构的后续管理、违法办理教育储蓄的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规范教育储蓄免税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新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将于 10月 1日起施行,经销商销售的商品使用商品条码如果违反《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将处以 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10月 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将全面启用。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家具使用说明书》国家强制性标准,今年 10月份开始,家具产品在出售时必须具备使用说明书,否则禁止销售。
根据国家信产部的决定,从 10月 1日起将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对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国际长途电话及台港澳地区电话通话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和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实行资费上限管理。
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将从 10月 1日起开始实施。个人向银行申请借款、信用卡等业务时,所有银行都必须通过央行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了解其信用情况,有不良记录者银行将拒办贷款和信用卡。《办法》同时规定,为保护个人利益,银行查询个人信用系统时需获个人授权。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将于今年 10月 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均可依法申请从事二手车经营。从今年 10月 1日开始,《二手车发票》将正式启用。
从今年 10月 1日起,天津市范围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将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不过,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而对居民个人拥有的别墅等非普通住宅,如果未住满五年转让,则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从 10月 1日起,失业保险费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征缴。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各区县社保分中心自 9月 26日开始受理失业保险人员增减、缴费基数核定、缴费申报。
海河堤岸二期工程大沽桥至解放桥两岸、刘庄桥至光华桥右岸、彰德道至营口道右岸全长 2.53公里景观工程,将于 10月 1日正式对外开放。届时,新建成的海河景观将成为市民节日期间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10月 2日星期日
第八届北京国际艺术博览会 10月 2日至 6日在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举行,日本、韩国、俄罗斯、美国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 300多家艺术机构和艺术家的万余件艺术品将与观众见面,对此感兴趣的朋友不妨趁假期前往参观。(杨郁卉)(完)
稿源:每日新报 编辑:金鑫